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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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7:55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产生垃圾费用,包含在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项目收费之内,由医疗机构负责清理。工伤职工符合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如果工伤职工自行要求提供了超标准服务,超标准服务的部分,是谁同意谁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7:54
员工在住院期间是不会产生医用垃圾费的,如果有此费用应该是属于医院护士的护理费用。是属于正常医疗费用。是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