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火雄任职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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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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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5 12:29
1969年2月至1969年9月,卢火雄为陆军第四十七军140师炮兵团的一名战士。
1969年9月至1970年6月,他调至陆军第四十七军直属报务训练队担任班长。
1970年6月至1979年10月,卢火雄在陆军第四十七军直属通信营担任报务员、报务主任、电台台长。
1979年10月至1984年2月,他晋升为陆军第四十七军直属通信营副连长、指导员。
1984年2月至1985年6月,卢火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担任*员。
1985年6月至19年11月,他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审委会秘书、秘书科副科长。
19年11月至1990年1月,卢火雄继续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秘书科副科长。
1990年1月至1991年6月,他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刑一庭助审员、审判员。
1991年6月至1998年9月,卢火雄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刑一庭副庭长,期间1995年11月至1998年1月挂任最高人民*助审员。
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他晋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刑二庭庭长。
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卢火雄被任命为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代院长、党组*。
2002年2月至2009年12月,他担任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党组*、院长,并兼任**委委员。
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卢火雄成为广西桂林市*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0年2月至今,他担任广西桂林市*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卢火雄是*桂林市第二、第三届委员会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