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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式单位还可和企它企业鉴定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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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0:51

只要现单位无异议,事先知会新单位,可以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现行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现单位没有异议并不影响现单位工作,并且事先知会新单位。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项规定,现单位有异议的,给予指出不改正的或者造成现单位工作严重影响,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要求劳动者和新单位赔偿损失。

如果劳动者不把已经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单位,是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栖霞县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新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一)项、第三十九条(五)项、第八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0:47

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0:46

有正式单位不可以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有非全日制用工,才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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