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0:48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应重视对质量工作的宣传,采用公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
大力宣传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为质量振兴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普及质量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质量疑问,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环境,提升全民质量意识。
国家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台,应定期以专栏、专题形式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抽查不合格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和责任人,坚决予以曝光,形成强有力监督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应持续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百城万店无假货”、“假如我是消费者”等活动,动员全社会为质量振兴做出贡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发布,目的是为了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