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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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新闻出版总署近期发布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以应对新出现的挑战。新出政发[2011]14号文件针对近期传统媒体中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的增多现象,这一现象已对形象、新闻秩序和媒体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社会对此反响强烈。
为维护新闻传播的公信力,防止新闻造假于萌芽,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国家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了此规定。明确规定了新闻采访的基本规范,要求新闻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调对虚假失实报道的防范措施,以及涉及责任的追究机制。
该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把控新闻质量,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机关的报刊主管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都接到通知,被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正式声明,发布日期为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于2011年10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以新出政发〔2011〕14号印发。该《规定》共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