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的相关词语是:见经识经、正正经经、治一经损一经。
法经的拼音是:fǎ jīng。注音是:ㄈㄚˇㄐ一ㄥ。结构是:法(左右结构)经(左右结构)。
法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法经详细内容】
书名。战国时李悝编纂的法典。约公元前470年编成。分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fǎjīng]⒈书名。战国时李悝编纂的法典。约公元前470年编成。分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
二、网络解释
法经(中国法典)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约成书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该书已失传。据《晋书·刑法志》记载,《法经》分《盗》、《贼》、《网》、《捕》、《杂》、《具》6篇。
三、国语辞典
书名。战国魏李悝撰,六篇,为我国刑法列为专篇之祖,亦为我国最古之法典。相传商鞅曾得之以相秦君。法经[fǎjīng]⒈书名。战国魏李悝撰,六篇,为我国刑法列为专篇之祖,亦为我国最古之法典。相传商鞅曾得之以相秦君。
四、关于法经的造句
1、此类案件中,法官和法院炮制假案的行为其主观目的在于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或诉讼诈骗犯罪。
2、本文第三章,对法官无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目的而炮制假案行为的罪罚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3、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陈某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却长期非法经营走私香烟,且在南宁市沙井镇一处芭蕉林中设有一个大型仓库,囤有大量的非法卷烟。
4、边界不清的“口袋罪”是我国司法的痼疾,早年的流氓罪、投机倒把罪,现今的非法经营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其中的典型。
5、硬塞知识的办法经常引起人对书籍的厌恶;这样就无法使人得到合理的教育所培养的那种自学能力,反而会使这种能力不断地退步。
6、吴律师擅长将法学理论应用于办案实践,专注于房地产法、公司法、经济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五、关于法经的诗句
六、关于法经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