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不动产证明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否则,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开发商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1、期房的优点
a、先期订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子,销售工作刚刚展开,开发商所能提供的所有房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就有了大量的选择余地。
b、价格都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10%左右,或者更多。开发商对于一个房屋的开发一般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资金,对销售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
c、工程质量可以看到,随时监督,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查看工程进度,对于墙体、地板、隐蔽电路等建好以后不易看到的情况,这些都一览无余。
2、期房的缺点
a、根据图纸买房,看不到实物。看到的仅仅是预购房屋的户型图、整个物业的效果图,而非实物。
b、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虽然房地产商为您描绘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但是具体如何还是要看最后拿到的实物。
c、购买有风险。若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实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使工程停顿,那么购房者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d、市场行情与价格涨跌难以预测。
f、看到的仅仅是样板房而已,与用户最终的房屋多多少少会有所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