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规格:平方米:
1。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b。每月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