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意义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预防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
三、时间、地点
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3月中旬——4月中旬各单位自主举办法制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
2、青少年思想调研:深入我县中小学校,深入调研学生思想状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厌学、早恋、结伙、上网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进行全面深刻分析,为更好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依据。
3、法律进学校:充分发挥各校选聘的法制副校长的骨干作用或者从政法系统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一线的办案人员,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以开展普法宣讲、作法制报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现场演练、情景体验等形式,定期集中开展“送法入校”、“送法入班”志愿服务活动。
4、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县看守所、观看音像资料等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以案释法,以身说法,让青少年深刻反思自己与违法犯罪的关系,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5、开展维权服务: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以县法律援助中心、12355青少年志愿服务台为依托,以基层团组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为主要实施对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服务,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抚养权等权利。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贫困学生等弱势青少年群体为帮扶重点,广泛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助学、真情助困送温暖活动,竭诚帮助困难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
6、开办法制学校:在各中小学建立健全以家长和学校老师为对象的法制学校,定期开展活动,让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成为保护、引导青少年的重要途径。
五、参与活动单位
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
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
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
六、启动仪式活动安排
1、时间、地点: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
2、参加人员:
(1)县领导、市相关领导;
(2)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等相关县局负责人;
(3)中学负责人、团县委及司法局工作人员;
(4)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5)中学全体师生;
3、活动议程
(1)中学负责人致辞;
(2)青年学生代表发言
(3)团县委书记讲话
(4)县领导讲话
4、具体分工安排:
(1):活动总策划、各单位协调、邀请相关领导
(2):议程安排、领导讲话准备、文字及图片整理、摄影、宣传报道、信息上报
(3):场地联系协调、会场设计布置、喷绘制作、会场安排
(4):场地安排、组织学生及相关会场准备
(5)司法局团委:现场法制讲座
七、活动要求
1、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要成立相应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组织开展好青少年思想状况调研、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活动,并将调研报告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至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次活动应在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既要尽可能地让更多孩子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又要帮助他们有效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3、要注意研究把握青少年思想状况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重点突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侵蚀的意识和能力。
4、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继续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以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等较为成熟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5、教育青少年遵守文明礼仪,强化青少年的奥运主人翁意识,掀起学法高潮,人人争当“法制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