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权益,其中包括职业转换费用。但是,职业转换费用只能用于劳动者进行职业转换,提高再就业能力,不能用于创业。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患职业病、遭受工伤,应当给予及时治疗、休养、康复等帮助,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职业培训,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能力损失和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助、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给予职业安置和职业转换帮助。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职业病或者工伤造成劳动能力减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安置服务。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的职业转换费用只能用于劳动者进行职业转换并提高再就业能力,而不可用于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