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女方的钱可以要回,只要符合要回钱款的法定条件。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是彩礼,且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就可以要回之前赠与给女方的钱款,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一、婚前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二、双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双方离婚彩礼的处理:一般来说彩礼归女方所有,但是以下情况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即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上述情形为由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也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三、怀孕期间离婚彩礼怎么判
夫妻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彩礼一般是判归女方,男方不得对其主张所有权。但是如果男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出现困难,或者是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就可以让女方在离婚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让男方依法获得彩礼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