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债不还没有借条可以在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借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借条或者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