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要的。如果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但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就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将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建立。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时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订立是在建立劳动关系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定时机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定时机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在特定的时间点或特定的情况下进行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订立,即在劳动关系形成之前。然而,根据实际情况,法定时机也可能因不同的情形而有所不同。例如,临时工、实习生等特殊岗位的劳动合同,其签订时间可能会有所灵活性。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用工、突发事件等,可能需要采取临时合同或口头协议等方式进行安排。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订立,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岗位的需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时机可能会有所灵活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要求,确保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