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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非法安装电梯刷卡怎么办?

2024-02-12 来源:易榕旅网

可以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可以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加装电梯装置是更改了物业合同的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同意的,物业违反合同约定的擅自行为,这已经违反了规定。

3.电梯是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一直受社会关注,每一种型号电梯生产前的设计都必须获得国家型式试验审查通过,电梯产品及出厂所随附的技术资料都表明,电梯原控制方式和原控制线路仅支持按键控制。

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的通知中,明确了“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是要告知监管部门,获得许可方能实施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电梯是一种特种设备,安全的运行是非常重要的,每一种型号的电梯设计都需要获得国家的审查通过。如果物业违反相关的规定私自安装电梯,那么就是违背规定的,业主可以收集证据来起诉的。

一、物业共用设备设施产权最终归属于谁

无论是建设方或是任何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建设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共用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1]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共用设备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第1,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也就是全体购房者购买了全部商品房及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时,位于该土地之上的全部没有独立产权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就随之转移给全体购房者(即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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