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否开进小区一般情况下,业主想要将车开进小区内,就要购买停车位。但是,有些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因为还没有车或是根本没有买车的打算,所以就没去购买车位。可是后面因为自己买了车或是有其他朋友来做客,此时因为没有车位,物业就以这个为理由不让不给进。明明是自己居住的小区,就因为当初没买车位,就被拒绝开车进去,这样是很没有道理的。在正常情况下,物业不可以因为业主没有买停车位而不给开车进小区,除非得到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关于此项的授权。事实上,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小区还有空余停车位或可供停车的空地时,如无特殊约定,物业应当优先且不能阻止没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所以,能不能开车进小区,不在于业主有没有购买车位,即使是没买车位的业主,物业也是没有权利将其拦在小区门口的。另外,所谓的物业管理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便利。具体而言,物业管理将分散的社会分工汇集起来统一办理。如清洁、保安、环境绿化、水电等,每个产业人或租住人只需面对物业管理公司一家,就能将所有关于房屋和住宅环境的日常事宜办妥,而不必分别面对各个不同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房屋的环境卫生承包给专业的清洁公司打扫向专业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员将小区环境绿化承包给专业绿化队,住户只需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管理企业的收费通知单连同租金按时一次性交付。既方便使用者,也便于统一管理。完善的物业管理,对物业整个使用周期内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按合同承包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