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的拼音是:sēng lù sī。
僧录司的词语解释是:管理僧寺之官。始于唐代,明洪武十五年置僧录司,分左右善正、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以掌管有关佛教之事务,清朝于礼部置此司。《明史·职官志》:「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左右阐教二人,左右讲经二人,左右觉义二人。」;《清会典·礼部·祠祭清吏司》注:「京师僧官,曰僧录司。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左右善世二人,阐教二人,讲经二人,觉义二人。」。网友释义是:僧录司是官署名。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掌管有关僧侣等相关事务。汉语大词典是: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录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于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录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僧录司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僧录司详细内容】
管理僧寺之官。始于唐代,明洪武十五年置僧录司,分左右善正、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以掌管有关佛教之事务,清朝于礼部置此司。《明史·职官志》:「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左右阐教二人,左右讲经二人,左右觉义二人。」;《清会典·礼部·祠祭清吏司》注:「京师僧官,曰僧录司。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左右善世二人,阐教二人,讲经二人,觉义二人。」
二、网友释义
僧录司是官署名。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掌管有关僧侣等相关事务。
三、汉语大词典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录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于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录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四、关于僧录司的成语
病僧劝患僧 弃瑕录用 甄奇录异 有闻必录 兼收并录 量才录用
五、关于僧录司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