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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租赁合同汇编 篇19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协议

  甲方:山东港湾华电莱州项目部

  乙方:

  山东港湾华电莱州项目部,为建设华电莱州电厂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莱州电厂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20xx年12月2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柒佰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

  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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