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姓名)_______(劳动保障卡号: ),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7 条 款(款项摘要: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与其终止〇/解除〇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〇/个人提出〇)。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