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一、不签劳动合同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不签劳动合同有以下的后果:
第一、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着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