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着自己的机动车,带上 身份证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 交强险 单到注册地车管所。2、到咨询台领取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 、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填好表。3、按照指示到拍照地方给汽车拍照、拓印,到车辆档案室的窗口,把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初审,拿上表格跟车辆登记证书,把车开到检验区验车。4、验完车后,到业务大厅取号后到窗口办理并缴费,办理临时车牌,把原车牌取下,再到车辆档案室窗口换取临时牌照。5、同时得到一个条 形码,可以自己过几天去领取档案,也可以去邮寄窗口办理档案邮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