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债务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合同编的不安抗辩权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法条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条有: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他相关法条规定。
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以下有这些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义务时,后履行人可行使此抗辩权;3、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时,可行使此抗辩权。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