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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2024-07-23 来源:易榕旅网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有可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由于其声誉较差,可能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呢?首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所不同。其次,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无民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的法人代表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完全有可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一个普通自然人。取保候审的人并未被法院定罪,仅作为犯罪嫌疑人,因此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无问题。不过,由于其声誉较差,可能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2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公司法人,满足成为公司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才能成为合格的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使公司的责任人,对公司有着极大的责任,必须有承担公司责任的能力。

三、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也就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国家公务员也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等条件。

其中,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是指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法定要求,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是指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是指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有公司住所是指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应当具备以上条件。如果公司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其行为可能构成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取保候审的法人代表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需注意声誉可能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国家公务员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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