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暖费收取标准是:
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暖气费的收费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
1. 面积计费:天津市暖气费的收费标准通常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方式,即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来确定收费金额。不同类型的房屋,如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等,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2. 分摊比例:在多户共用一个暖气系统的情况下,暖气费的收费标准还会考虑每个单位或个人的分摊比例。通常,分摊比例是根据每个单位或个人的使用面积来确定的。
3. 季节因素:由于天津市的气候变化较大,暖气费的收费标准还会考虑季节因素。一般来说,冬季的供暖费用会较高,而夏季则较低或不收费
取暖面积的计算方法:
1、居民住宅的取暖面积等于取暖房屋的建筑面积(产权面积)扣除有隔断阳台面积(不包括储藏间)、无暖气火炕间、无暖气楼梯间和管道间的面积之后剩余的面积。
2、商业用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会团体的取暖面积一般来说就是按照用热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
3、采暖建筑层高高于3米的,那么也是还有另一种收费,就是每超过0.2米(超过不足0.2米的,按照0.2米计算),这种取暖面积也是按增加10%计算。
4、坡屋顶建筑取暖面积计算方法如下:一般来说这种就是按照顶板下表面与楼面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入取暖面积,净高在1.2米-2.2米内的按照投影面积的1/2计算取暖面积,如果是净高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取暖面积。
5、凡有直径80mm(80mm)以上供热管道通过的无暖气房间,这种就是按照有暖气房间计算,取暖面积计算方法跟方面介绍也是一样的。
天津市暖气费支付方式及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居民可以选择按月缴纳暖气费,根据每月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其次,居民还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暖气费,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此外,天津市还提供了预缴暖气费的方式,居民可以提前缴纳一定金额的暖气费,以确保在供暖季节内持续供暖。关于优惠政策方面,天津市对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等提供了暖气费减免或补贴政策,以确保他们能够正常享受供暖服务。此外,天津市还鼓励居民节能减排,采取措施降低暖气费用,如加强保温措施、使用高效节能的暖气设备等。
综上所述:津市提供多样化的暖气费支付方式和优惠政策,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当签订计量供用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向用热户告知用热量、采暖费结算及热量表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等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六条
供热计量包括直接计量和间接分摊计量两种方式。直接计量方式的户用热量表和间接分摊计量方式的计量分摊装置,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