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本着诚信务实、互惠双赢的精神,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经济林种植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一、入股形式: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负责项目:
甲方负责提供种植土地( 亩),树苗选购(品种 ),树苗种植(前期机械化作业、雇佣人工等),日常维护(基本虫害防疫、有机肥料投放等),园林看护;
乙方负责提供种植所需资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 )。
后续所需化肥、农药开销按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均摊支付。
三、合作年限:
经济林种植周期预计八年,以实际成熟收获期为准;
自经济林收成、销售、结算、收益分成后,本次合作项目自然终止。
四、收益方式:
经济林种植成熟期后,按实际市场价格销售获得合法收益总额。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甲、乙双方收益分成均不得事先扣除本金)
五、风险责任:
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济林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情况另行协商;
因政府政策文件要求征用土地而中止经济林项目的,按实际赔偿情况另行协商;
因大面积自然虫害等特殊原因需加大防疫药肥量的,按实际作业情况均摊开销。
六、其它因素:
因预期未知的其他事项对合作项目造成影响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