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办公楼的外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办公楼外墙乳胶漆。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三、 工程单价:每平方壹拾陆元整(16元/㎡)
四、 工程计量: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门窗面积扣除,门窗洞口侧面展开面积计算,外脚手架由甲方提供,脚手架的铺垫由乙方自备。
五、 付款方式:本工程采取按进度方式付款。外墙基层处理并上好底渿后付工程款的25%,全部完工后付总工程的'50%,待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20%,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一年后付清。
六、 合同工期:施工日期为 天。自 ___年__月___日至 ___年__月___日止竣工。
七、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不低于合格。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起皮、掉粉的现象,基层处理采用抗碱底漆,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衔接处吻合、界面清晰、颜色要均匀一致。质量保证五年。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如有施工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九、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本着诚信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