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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防控规划方案34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xx〕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精准谋划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学校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确保疫情不向校园蔓延为第一原则,重视对师生的人文关怀,回应好师生的关切、服务好师生的需求、凝聚好师生的力量。

  2、坚持“问题导向”。时刻保持敏锐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强化风险预判、隐患查找和漏洞堵塞。树立全局观念,科学研判形势,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各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运行有序。

  3、坚持“两手发力”。坚决做到“两手硬、两战赢”。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关系,认真统筹好秋季学期工作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学校20xx年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各专项工作方案。各部门(二级学院)各负其责,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相关专项方案,落实好本部门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持续加强暑期校园管控工作。

  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暑期疫情防控体系。一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继续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打卡,建立离杭、离省教职员工和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确保随时掌握离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去向动态和身体状况。按要求做好统计信息上报工作。二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含节假日)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1名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24小时在校总值班,保卫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遇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处置并报告。(牵头部门: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2、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一是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暑期在校工作人数,如有校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作项目的部门(二级学院),需提前向人事处报送加班人员名单,并严格做好每周进校人员的审批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二是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留校工作人员和校内居住人员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实行报备。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杭州或离杭返家后再次离开居住地的,均须向学校报告并办理审批手续。(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3、加强暑期培训班管理。暑期原则上不举办各类集中性的培训、活动,确需在暑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考试和集中活动的部门(二级学院),需严格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办公室)

  4、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加强防台、防汛工作,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以及校车,在秋季学期开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并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资产处、后勤公司)

  (二)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安排”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1、妥善做好期末工作。要以疫情防控为前提,科学安排期末考试、学生毕业和就业招聘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慎终如始。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帮扶,努力帮助毕业生平稳就业。(牵头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制定离校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

  3、落实居家防控要求。从严制定暑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避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牵头部门:人事处、学工部(保卫处))

  4、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云班会、云家访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居家学习、近视防控、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和思想品德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

  (三)认真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要将20xx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研究部署,应各地疫情变化,统筹设计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完成20xx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1、全面排摸师生健康情况。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密切监测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状态,继续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每日健康打卡、日常体温检测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后勤员工及校内运营商家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全面掌握新生健康情况。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采取一人一表,逐一登记,全面掌握新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学工部(保卫处))

  2、合理安排秋季返校报到。按照“错区、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新生报到方案。做到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之间、老生返校和新生报到之间,实行“错区、分批、错时、错峰”返校报到,确保新学期开学报到平稳、有序、安全。原则上要求教职员工(含后勤、商业街等校内从业人员)在8月20日之前返杭,重点地区返杭教职员工还需按照省疫情防控办的规定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并做好医学观察,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对留学生继续按省疫情防控办要求执行。(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中心)

  3、合理安排教育教学。继续按照错时、错峰安排课时,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授课方式。合理组织重考、重修、补修、学业警示、延长学制等教学工作安排。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在严格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业务。做好留学生授课计划的设计与实施。(牵头部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4、提升校园防控水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运行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排查风险。一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学校疫情防控开学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制定《暑期和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工作方案》,并按照疫情防控形式及时调整、完善。二是完善“三码”智控措施。进一步推进“健康码”“座位码”“校园码”系统的使用,管控聚集性活动。凭码在校园内通行,实现校内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可查可溯。三是加强属地管理。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协同抗疫。同时,还要配齐备足防控物资,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牵头部门: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资产处)

  5、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秋季学期三个校区科学防控校园氛围布置,做好科学防控知识宣传。统筹做好新学期师生返校防控培训,关注师生心理健康。进一步做好舆情监管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监测、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处置,警惕负面舆情发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型活动管控工作,防范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6、持续加强督查指导。重点监督学校各部门、党员干部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担当作为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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