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为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本人保证确保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不从事任何不正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在采购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本人承诺遵守以下内容,格尽职守: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禁止商业贿赂和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2、保持与供应商的正常工作交往,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hui赂。
3、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4、在甄选或考核供应商、外协厂、工程承包方的活动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评定程序的规定,不违背诚信与公正的原则。
5、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服务,自己的亲属不在供应商任职,和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公司机密甚至出卖公司机密获取利益。
6、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7、在采购过程中,不利用公司名义或职务之便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取利益。
8、在采购工作中,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给予本人任何警告、降职降级、留用察看、扣发年终奖、辞退等处分,并愿意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获取个人利益本人无条件上交公司;如造成公司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可以扣留本人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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