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0 日。活动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国省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
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伍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省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
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六)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一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七)做好违规企业大曝光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八)鼓励社会企业、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定制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信息报送,巩固宣传成果。各县(区)当日活动后,公安交管部门请认真分析、总结活动成果,12月3日将活动总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