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春节将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辖区开展“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傅庭信任组长,镇长祝易滔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黎浩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企事业单位、支村两委、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落实、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活动内容
积极动员全体党员、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群众生活的解困、特殊群体的优待、社会矛盾的化解,在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和重点困难户救助。慰问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困难党员、困难老基层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单亲家庭、困难失独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特困家庭。
三、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安排和我镇实际,20xx年“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资金约40万元,在全镇走访慰问群众680户。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1月7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本项工作。
(二)对象摸底(1月7日至1月10日)。按照活动要求,各单位对走访慰问对象进行分类调查摸底。其中,因重大疾病造成的特困家庭、因意外事件(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处境困难的儿童、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纳入特困救助对象。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召开支村两委成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做好会议记录,将拟走访名单于1月10日前交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镇党委政府审核(1月15日)。各单位上报的拟走访慰问名单经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后,镇政府组织召开专题评议会,将调查情况上会通报、评议,以此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对确定后的名单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
(四)上户走访(1月18日至1月22日)。市镇两级走访慰问对象由联村领导和专职联村干部、村干部上户走访,镇属(驻镇)企、事业单位自愿捐助慰问资金,与被走访单位(村)共同上户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标准为:市级领导走访慰问资金1000元/户,特困救助对象不少于1000元/户,市直单位走访慰问资金600元/户,镇党委、政府走访慰问资金400元/户。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项活动,保证困难户名单真实准确,确保此项活动落实到位。走访单位要坚持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中积极发动个人或单位自愿为困难群体捐款、捐物,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捐助的资金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到所安排的村进行上户走访慰问。
(二)确保走访到位,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各村应主动与走访单位衔接好慰问方式,及时走访到位,并于1月23日前将走访落实情况反馈至镇社会事务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暖心工程”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禁截留、挪用慰问和救助资金,严禁优亲厚友和不按程序直接指定救助对象,严禁私自对走访资金进行拆分走访,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确定拟走访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二)向全镇复退军人、军烈属等赠送慰问年画,重点优抚对象必须由专职联村干部走访慰问到位。
(三)对违反计划生育、丧事大办、不实行遗体火化等造成生活困难,环境卫生整治等中心工作不积极配合的对象,可不纳入走访慰问。
(四)对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露宿野外要及时上报至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