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工作意见,决定从4月1日起,集中8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软环境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影响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把胡寨镇建设成为投资的乐土,创业者的乐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治理软环境与树立新观念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治理软环境与规范服务相结合,坚持集中处理与见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是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软环境建设”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告制,行政处罚备案制和首次轻微违规不罚制。
二是要完善“双评”考核机制。完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建设、软环境建设”工作办法,科学确定被评议部门及其分类,合理选择参评人员,及时调整评议要素,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对评议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评议出的后三位单位,责成其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连续两年居末位的单位,报请组织部门对其负责人调整或免职。
三是重点解决无视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干扰破坏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滥用权力、越权执法、野蛮执法等典型案件。
四、考评办法
1、治理软环境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组织办、宣传办、党委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订考评细则和评比检查工作。
2、考评采取自查、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治理软环境工作评比档次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
4、考评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考评项目未达到标准的按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把各项检查的得分情况进行综合,确定各单位的最后得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5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单位。
五、活动安排
治理软环境工作安排。从今年4月1日到11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治理阶段(4月1日--11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的会议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以环境治理为突破口,带动机关秩序整顿,规范机关服务。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定期召开群众、企业代表座谈会。对创建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
2、检查评比(12月1日--12月15日)
纪检、组织办、宣传办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的检查评比方案,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考核评比。
3、活动总结(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软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纪检、组织办、宣传办对全镇治理软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结果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公布。在镇政务公布栏公示。
六、活动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2、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
3、要力求实效。要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树立全镇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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