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住所: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为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甲方欲把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为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 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人(报账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凡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乙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己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甲方要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实行代理工作的,甲方要配合乙方把村级集体经济有自收收入的村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没有自收收入的村亦要一并纳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的账会人员及时举行业务培训。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保存有关会计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代理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证据票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出具的票据所需的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服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挪用侵占借出村集体资金现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票据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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