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统一协调布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重点定期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所分管的各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该年度内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和职称晋升。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和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四、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已明确本人所分担的安全责任,定会以对校长和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使本人所承担的方面不出现纰漏,如遇本人职权范围内难以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必将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参与隐患的排除。
如因本人疏忽大意或玩忽职守而出现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的经济和相应行政处罚。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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