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3月24日是第2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为“控制结核,人人有责”。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新卫传发[20xx]37号)要求,动员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卫生局决定在当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国家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
(三)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倡导“控制结核,人人有责。”
(五)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
二、活动组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各项制度,创造良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氛围。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24日
四、活动范围
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及街道办事处(乡)。
五、活动要求
(一)利用大众媒体进行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各区、县(市)疾控机构均应以“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获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及新闻单位合作,营造和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防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对结核病控制工作政策(扩大免费治疗范围和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结核病防治知识以及对结核病防治基层工作人员的宣传。
(二)做好3月24日结核病防治街头宣传、义诊和咨询活动
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作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学校、劳教监狱、各级医疗机构等场所办好一期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栏(黑板报),张贴宣传画和政府布告。
市疾控中心3月24日在北门晨报大厦门前进行宣传、义诊和咨询活动,各区(县)卫生局3月24日要在人口集中的地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在3月24日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悬挂结核病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有电子屏幕的医疗机构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滚动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检查和抗结核治疗的惠民政策,大力宣传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六、检查及总结上报
市卫生局将对此次活动进行检查,届时现场将有市政府领导视察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请各区(县)将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图片、统计表(卫生厅附件1)和书面总结于20xx年4月1前报市疾控中心结防科汇总,由市疾控中心结防科4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及自治区疾控中心结防中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