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现由担保公司推荐到 银行,贷款 万元,由担保公司担保,现本人承诺如下:
一、在银行放款前:
1、足额交清保证金、担保费、吊费预交金及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费用;
2、足额交清市场的店面租金,水、电、网络、闭路、电话、卫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要求押物的,在放款之前将相应额度的货物入库到市场;如未进货,无法及时将货物入库到市场将先向市场交纳应押货物相当金额的资金。
4、按银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等银行金融产品。
二、放款后
1、放款后两日内,及时将该笔贷款全额划给提供给银行的购销合同中供方的银行账户,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提交给担保公司;
2、按银行要求按时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3、按银行的要求做好贷后货款的回笼和走帐工作;
4、按银行规定的日期准时、足额还利息,贷款到期及时、足额还清;
5、每月准时向担保公司提供当月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 以上贷款客户应尽的义务,本人郑重承诺一定按以上承诺兑现。如因本人没有兑现承诺造成不能放款或不能续贷的,本人毫无怨言,与担保公司和银行无关。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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