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债权人代表及参会人员:
按照国务院、人总行、省政府对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要求和市委市府对撤销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的安排布署,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市政府批准,清算组于20xx年元月15日成都分行公告撤销信托投资公司之日成立并进驻信托公司展开清算工作。现在,我代表清算组作清算工作报告。
一、 清算组组成情况
为保证信托撤销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整顿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市委、市府对此高度重视,从市财政、人行、劳动、审计、工商、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人民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下设办公室、资产负债清算组(含债务登记、资产清理、证券实业管理三个小组)、财务组、法律事务组、案件审理组共五个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合作的原则,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开展清算工作。
二、 清算工作开展情况
清算组进场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函[20xx]239号)、省政府(川办函[20xx]228号)和省政府《撤销信托投资公司操作程序》等文件精神,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与市府指定的胜达会计师事务所、国土局地价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和留守组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清算工作。本着对党和政府、对广大存款户和债权人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方针、政策,规范操作,讲求实效,使整个清算工作稳步而扎实的'推进,圆满地完成了清算工作阶段性任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清算工作规章制度
1、工作纪律制度。清算组要求全体成员必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决不可违背政策和常规。对待存款户和债权人要热情,宣传解释要耐心,认真负责,要以社会稳定大局为重。遵守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假制度。
2、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工作例会制度,汇报工作进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
3、财务开支管理制度。为加强清算费用管理,严格各项财务开支及费用报批制度,清算组制定了《清算费用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费用开支签字、临时借款、综合办公费用开支和差旅费等财务开支管理。
清算组还针对清算期间原信托公司下属实体照常运转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下属企业财务收支和费用实行下属实体负责人和清算组负责人同时签字有效的“双签”制度,从严控制下属企业财务费用。
(二)全面接管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清算组进驻信托投资公司后,立即进入工作程序,展开清算工作。
1、全面接管企业:封存信托投资公司所有印鉴,启用清算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接管公司人事档案、财务资料、文件合同和法律文书;注销公司银行帐户、开设了清算专户。
2、清理债权债务:完成了对公存款结息,对个人存款进行统计登记;清理了信托公司所有债务,逐户发送询征函;对公司和下属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进行全面清理,并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完成了对公司内部、外部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登记造册工作。
(三)精心组织完成个人债务兑付工作
个人债务兑付是清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清算组遵照李志杰副市长“控制局面,平稳进行”的指示,一是认真研究兑付方案,对兑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仔细推敲,防止疏漏,在宣传解释上统一口径。二是对个人存款进行认真核实,按金额大小进行分类,对特殊情况设专人另类处置。利率问题统一按央行利率政策执行。三是精心组织,平稳兑付。兑付《公告》发布之前,清算组将参与兑付的工作人员分为核实、确认、兑付、安全、宣传、特处等若干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兑付工作展开后,全体人员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在公安、工行的密切配合下,平稳地完成了个人债务兑付工作。
(四)做好信证分离工作
根据国务院、人总行、中国证监会和省政府信托与证券分离的要求,清算组本着既坚持信证分离原则又兼顾自身利益的原则,经数十次与和兴证券的磋商和谈判,最终达成了人员、资产划分的一致方案,并相继完成了信托、证券人员划分,入股和兴证券资产交接和股民保证金归垫等项工作。
(五)客观公正地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清算组进场后,在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筛选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聘请四川胜达会计师事务所、四川胜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地政地籍地价评估事务中心为撤销信托公司的中介机构。根据省政府撤销信托文件精神,中介机构按照清算组的工作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遵守审计、评估的各项制度、原则,从总体计划到具体实施、从逐户清查到实物盘点、从现场记录到市场调查,每一环节紧紧相扣,再通过实例对比、结合市场、经济及其实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因素考虑周全,真正体现和做到客观、公正。
(六)妥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清算组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9]12号)、人总行(银发[20xx]389号)、省政府(川办函 [20xx]228号、[20xx]212号)等妥善安置职工的文件精神,参照本地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撤并减员职工的安置办法,结合信托撤销职工安置的实际情况,清算组已制定出原信托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力争妥善安置职工。
各位领导、债权人代表,清算组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人总行、省市政府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信托债务清偿等项工作,在各位债权人的支持配合下,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信托撤销的清算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清算组向关心支持清算工作的所有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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