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南二环店装修工程前的室内拆除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
1、工程名称:室内拆除工程。
2、承包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室内甲方所指定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拆除工作及产生垃圾的清运工作。
3、工期为 天
4、工程造价为元人民币(含正式税票)。
二、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的一切合理安排,拆除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2、及时将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收集并清运;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甲方房屋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未经甲方允许不准将与施工人员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三、付款方式:室内装修拆除完毕、垃圾清理完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拆除款,乙方开具正式税票。
四、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工程事故、人身伤亡等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同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 年月 日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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