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教育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吴川市人民东路架罗岭鉴江中学内 场地,面积700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 20xx 年1月1日止,共计20xx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免场地使用租金,以教学设备为押金,其他费用另议。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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