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为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有效开展救灾防病工作,落实救灾防病任务,确保灾后无大疫,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成立卫生系统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方案;根据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工作;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管理;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序开展。
下设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
责任人:
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海螺集团公司总医院组建三个医疗救治小分队;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医疗队有关救灾防病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奔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接收急危重病人住院治疗。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随时服从领导组的统一调配,并适时针对灾情情况开展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长:
责任人: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方案;做好救灾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做好相关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做好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核实疫情,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卫生监督组
组长:
责任人: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爱国卫生组
组长:
责任人: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前、灾中、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救灾防病意识,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主动防病治病。
二、工作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发生,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
三、工作响应
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灾情需要适时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治防病责任制。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及时部署,提前准备,时刻保持高度警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置各种灾情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强化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一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二是要立即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身防汛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及时组织好各类应急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做好准备,随时待命;市医院、中医院、海螺医院医疗救治小分队人员名单请于4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四是做好应急抢险各类物资储备,确保及时有效做好监测、消杀等工作。
3、严肃纪律,确保防汛救灾防病工作落到实处。主汛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外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特殊情况必须向卫生局局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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