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分管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我校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制度。特制定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二、教育责任:
1、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学习,了解时事,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献身教育的思想,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团结和稳定。
2、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禁止体罚和侮辱学生等违反师德,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努力消除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不良情绪和心理隐患。
3、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培训,经常性地对班主任进行安全工作的培训、强调和布置,促进班主任素质的提高和思想上的重视。
5、大力开展校园普法知识教育,利用周会,班会以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使全体师生在不违法乱纪的同时又能充分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演练,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月)”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三、管理责任: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3、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5、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7、要求教师严格对学生的管理并关注学生在校的身心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8、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善后工作。
四、责任追究:
1、分管领导如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校委会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学校发生相关的事故,经校委会研究,给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章):
分管领导(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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