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规范自身廉洁从业行为,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自身及所辖员工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2、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和《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廉洁从业其它规定。
3、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4、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为小团体谋取利益、损害分公司利益。
5、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业务关联单位(人员)收受或索取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贵重物品等。
6、不宴请公司内部相关领导及人员,也不向其赠送礼金礼券、贵重物品等。
7、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8、严格执行分公司油料管理办法和钻井队值班车管理办法等分公司各项制度规定。
9、监督班子及其他成员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发生问题,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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