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商铺)
商铺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简单装修(清单见后)。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无误。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______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商铺租赁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___元。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角整)。(不含水电等日常费用)
该商铺租金___________年内不变,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以___________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全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物业费以及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对本商铺中的所有物品、设施负有监管责任,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4、乙方须在签订完本合同且交付清相应款项后到物业办理商铺交付手续。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经营范围为库房。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范围,不得经营噪音扰民的业态,如何变更,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同意。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将该商品售卖,在该商铺售卖后,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变动与乙方签订的该租赁合同,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予以赔偿。
4.甲方有权对整个欧亚国际项目商业街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调整;有权统一整个项目的整体形象策划,甲方享有对欧亚国际项目内外的统一广告发布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在广场召集、组织、举办各种促销、推广活动或在各大媒体发布针对欧亚国际项目的广告、宣传。物业公共部分的使用权归甲方统一安排、使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装修前应自行取得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的所有合法证照(营业执照、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给甲方审验和备案(乙方提供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书面装修申请。如乙方经营行业需先装修完才可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则乙方需给甲方提供承诺,承诺如相关证照无法办理,乙方退租,因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乙方申请装修时,若因行业要求或经营业务内容等特定条件需改变房屋外貌或改变房屋主要结构时,应先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例如:_______________消防、环保、供电、食品药品、质检等业务所属的上级管理部门)做好咨询(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可出示的项目证明文件)并取得批准文件后再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施工的申请和审核;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聘请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对于违反审核方案进行施工者,乙方施工的全过程中出现一切损失(含对他人造成的间接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未经同意(许可文件不齐全,施工方案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者,甲方首先要求乙方停工至整改完成(含前期许可证的办理),仍不配合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施工单位退场,并要求乙方及乙方所聘施工单位承担给各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且甲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施工部分的任何损失。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4.在租赁期内,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如乙方须分租,转租,转让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执行。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第三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应保证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品质、卫生、价格、知识产权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对店铺进行防盗保护,乙方的装置、设备、货物、装修之损毁、盗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按有关规定应向政府部门等第三方缴纳或承担的费用并向顾客开具发票。
9.乙方在租赁场地范围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治安和财物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责任和租赁范围所有人员安全责任,
1.乙方应当确保承租区域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消防、安保规定进行装修和日常经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租赁场地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1.经营期间,乙方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12.如乙方需在欧亚国际项目公共部位安装广告或店招的,需向甲方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店招(广告)的具体规格、尺寸及效果图需随乙方提交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额,须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5%退换给乙方(不计息),其余5%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满。
2、乙方延迟交付房租超过1天的。
3、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4、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5、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乙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影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双倍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乙方应如期缴纳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5‰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需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7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一切可供经营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终止提供相关服务并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务搬走,7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且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补偿。
6.因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房屋内的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其他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7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纳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他租户。如该商铺已售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还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直接和产权所有人进行对接。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小区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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