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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超市(商场)食品采购合同

2021-05-29 来源:易榕旅网

  需方:山东爱普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计划》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计划》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作出调整,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2.付款条件:月结,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月末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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