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资助乙方购车,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捐赠下列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现金: 元(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赠与财产用途:
甲方赠与现金 万元( 元整)只能用于购置家用小汽车。购置的车辆为雪佛兰赛欧1.2
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乙方在购车前,双方约定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赠与款。
二、交付地点:甘肃通渭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现金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且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赠与用于购置车辆的现金,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 乙方(签名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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