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相关规定,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禁止会场吸烟。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校上下参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
四、广大教职员工和同学们要强化禁烟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做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并对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阻。
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减少疾病!珍爱生命!为创造一个清新、舒适的无烟校园环境作出应尽的贡献。
塔里木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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