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xx】15号)精神和学校1月25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就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所需物资制定如下采购方案:
一、紧急采购决策机构:
西华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采购小组:
由招投标采购中心、计财处、国资处、实验设备管理处及相关采购需求部门组成紧急采购小组,决定采购环节的'事宜。
三、采购需求:
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防控工作要求提出有关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需求,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采购原则:
紧急采购,集体决定。
五、采购方式:
采用校内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和议价等方式进行。
六、供应商的选择:
采购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采取邀请和使用单位推荐等方式由采购小组集体确定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直接确定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
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
八、各牵头单位应加强对采购记录、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采购票据的管理,留存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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