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县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年,在原有动物检疫工作基础上规范我县的动物检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抚顺市动物检疫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来规范我县的检疫行为。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县疫控中心加强对检疫工作的重视,今年采取单独召开会议,签定责任状,考核标准、检疫督查及考评。充分认识动物检疫规范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防检结合,防检并重、以检促防,提高防控工作水平的工作理念,树立履行法定职责义务,依法做好检疫工作的理念,现将今年上半年我县动物检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准备工作
1、做好动员工作。各区县动监所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按照省所要求,逐步落实材料整理、补充、制度完善、记录存档、申报点制度上墙等准备工作,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监管,保证评估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程序、落实责任,严把宰前检疫、屠宰检疫两个关口,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了强有力的打击,确保检疫工作有效推进。严格按市所要求填写各项表格。并将屠宰、检疫、消毒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
3、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一是规范表格填写。3月初,全县12个乡镇已陆续完成《产地检疫申报记录》等12个表格转换、补填和整理工作。二是加大督检力度。3月中旬,深入上马乡和石文镇等乡镇检查无疫区准备工作。
二、规范和加强全市动物检疫工作
1、为全面做好今年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筹备,动物检疫站于2月9日召开全县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围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申报这条主线,努力实现检疫工作大突破、量化指标大增长、业务能力大提升三大目标,认真做好无疫区申报准备、动物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督检与考核、检疫宣传等五项工作,结合无疫区申报契机,将检疫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使我县的检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5个区域性动监所所长现场签定了《动物检疫目标管理工作责任状》与《动物检疫行风建设责任书》,通过制度约束和责任要求不断加强动物检疫执法工作,规范动物检疫执法行为,为抚顺县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发展贡献力量。
2、做好宣传工作、主动接受检疫。宣传工作做的好不好,是直接关系到检疫工作能否开展起来的关键,各区域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讲解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养殖户对检疫工作的认识,通过对宣传饲养户
三、抚顺县上半年畜禽出栏及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猪出栏45005头、检疫45005头、检出病猪1头,做好无害化处理,牛出栏213头、检疫213头,羊出栏12095只、检疫12095只,禽出栏937509只、检疫937509只、检疫率均达到100%,并做好运载工具等消毒工作;生猪屠宰点5个,屠宰检疫猪4994头、检疫证回收100%,
通过半年的工作,使从事检疫工作人员认清了当今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抚顺县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有效控制动物疫情发生及蔓延,为抚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