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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2020-03-12 来源:易榕旅游

  甲方:上海龙运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凌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年9月25日至20_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 20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_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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