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一、合同各方为妥善解决债权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计人民币__万元,以《借款/担保合同》__第0707号及借据为证,借款期限12个月。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在借款期限内个月的债权元转让给乙方,丙方予以认可,并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金共计 ,乙方付款后可直接向主张债权。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此协议签订后,向乙方移交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并有义务向郭瑞武出具书面债权转让通知。
甲方将此债权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再向主张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有权合法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系真实意思表示。
3、丙方承诺并保证:
丙方作为《借款/担保合同》保证人,同意此次债权转让,并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上述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为止。
如《借款/担保合同》到期,债务人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丙方承诺接受乙方债权转让,并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债权转让协议,向乙方代偿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损失方做出全面赔偿。
五、《借款/担保合同》为本协关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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