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经领导会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电子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缺签(含迟签)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计划生育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为准,由副校长签单离校。
2、事假需事先向校长室提前申请填单,班、课、事务安排好分别由政教、教务主任、副校长签字同意后交签字副校长处收存,方可离校。无班、课、事务的也要由政教、教务主任签字,未签的视为无效假条。凡后补假条的也视为无效。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学校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视为旷职。除长病假外,其余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自己工作。
4、长病假需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由领导班子会办,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校。教师长病假的处理按县局关于教职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等)凡名不副实的,以旷职论处。
三、具体细则
1、学校举行的各种会议,教职工必须无条件参加。旷会一次扣款60元,会议请假一次扣款30元。
2、全体教职工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参加电子考勤。迟、缺签一次罚8元。
3、请假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请假(含迟签)超过5次以外的正常扣款,每学期未签(学校核减、请假、迟签等)总次数超过75次的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年内不得评优表彰。本规定从本学期起执行,20xx年职称申报、评优表彰等均适用于此。
3、考勤年龄:男教师为50周岁、女教师为48周岁。
4、考勤结果每月底汇总一次。
四、考勤记载情况视作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职称晋升、评优晋级等依据。
五、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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