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北京市隆安律师*务所 张-特律师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债务人):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丽*亚公司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号院X号楼X大厦
电话:
甲乙双方就 工程款还款事宜,协议如下:
1. 20__年 月 日,甲乙双签订 协议,约定由甲方承揽乙方 工程,加工安装不锈钢 ,安装完毕之时,乙方为甲方结清全部款项。 年 月 日,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实际总造价为682000元人民币,乙方支付甲方300000元,尚拖欠甲方工程款382000元,拖欠达一年零九个月之久。
2.甲、乙双方于20__年 月 日签订《还款协议》,双方同意并认可:20__年9 月15 日前,乙方向甲方还款 182000 元;20__年 10 月 15 日前,乙方向甲方还款 100000 元;20__年 11 月 15 日前,乙方向甲方还款 100000 元。
3.自签订本协议日期起,乙方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的利息,所欠款项为382000元,复利计算,至款项全部还清时止。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如期还款或/和还款金额不符,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所欠款项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且本协议立即自动终止。
5.本协议因乙方违约或其它原因而提前终止的,第3条、第4条和第6条仍然有效。
6.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0__年11月15日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xx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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